袁贵仁:教育部部长 主编《中小学校管理评价》一书

类别:教育政策 | 来源: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 发布时间:11/20/2014 12:36:27 PM

 

努力做好教育督导评价工作

(代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是人类传承文明和知识、培养年轻一代、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放眼世界,提高教育质量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教育总的价值取向。面向未来,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我国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地方明确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战略目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切实提高政府“管”的针对性、学校“办”的规范性以及社会第三方“评”的科学性,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评价,三者职能边界清晰、良性互动“共治”的教育治理新格局。政府宏观管理,就是要转变职能、创新方式,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管,把该管好的管好。学校自主办学,就是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明细权责,激发活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社会广泛参与评价,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建立多元化学校监督、评价体系,对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进行动态监管和评价。

 

  评价作为“管办评”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改进政府教育管理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具有引导性和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增强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学校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做好评价工作,首先任务就是明确“评什么”和“怎么评”,即评价的内容是什么、评价的标准是什么、评价的方法是什么,这是评价能否客观、科学、公正的前提。唯有明确了中小学校管理重点、评价要点及其具体标准,才能更好地为政府管好教育和社会第三方科学评价提供准确参鉴,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提供客观依据,为师生教学相长提供有益指导。

 

  我们要不断完善中小学校管理评价体系,为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人人学有所教而不懈努力。